| 侯马市被命为市级“环境保护示范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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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7-22 17:27 文章来源:侯马之窗 |
|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
侯马市被命为市级“环境保护示范市”
7月18日,侯马市通过了市“蓝天碧水”工程领导组验收,被正式命名为“环境保护示范市”。这是侯马市继2003年被省政府授予全省首家“园林城市”称号、2005年被国家环保总局命名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之后的又一殊荣。
市“蓝天碧水”工程领导组就侯马城市环境建设、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及部分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验收,领导组严格按照《临汾市创建环境保护示范县(市、区)标准体系》的4个部分共36项指标逐一对照核实,总分为100分,侯马市验收得分92.5分。其中,综合指标分值110分,验收得8.5分;城市环境保护指标分值40分,验收得37分;工业环境保护指标分值30分,验收27分;农村环境保护指标分值20分,验收得20分。市“蓝天碧水”工程领导组对侯马市积极“创建环境保护示范市”、大力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实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完善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等重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侯马市得做法使该市人居环境和城市整体功能水平得到了明显提高,成效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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